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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书评

《读通鉴论》是王夫之晚年系统的史论代表作之一。作者认真研读了司马光的《资治通鉴》,结合当时的社会政治现实,总结历史经验,有感而发,随事阐述自己的见解、主张和思想认识。对历史上的治乱兴衰作了多方面的评论。全书约六十余万字,按朝代分为三十卷,卷末又附有《叙论》,没有篇题。

全书内容丰富,集中表现了作者发展进化的历史观。他痕恨明王朝的腐败政治,主张改革;反对分裂,主张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压迫;还以朴素的唯物主义对宋明以来的唯心主义道学进行了批判。作者有意识地把评史与论政治结合起来。他认为读古人之书必须揣当今之争,才能为治之资。因此王夫之的史论著作不仅贯穿着他的史学思想理论,也渗透了他的政治思想理论。

在对宋、明理学家厚古薄今,推崇三代盛世,妄称三代以下人欲横流、主张法先王的复古倒退思想进行批判时,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中指出唐虞以前完全处于未开化的野蛮状态,而三代则是国少而君多……暴君横取,人民秸面鸠刑,衣能结而食草木,社会落后生活艰苦,根本也不是值得向往的盛世《读通鉴论》卷二十。世益降,物益备《读通鉴论》卷十九,随着历史的发展,物质生活才日益丰富起来,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古代的办法是治理古代天下的,,不一定能通用于今天,没有一成不变的制度法令和治国之道,必须趋时更新,事随势迁而法必变。

在对历史发展的认识上,《读通鉴论》指出生有生之理,死有死之理,治有治之理,乱有乱之理,存有存之理,亡有亡之理。天者,理也,其命,理之流行者也……。违生之理,浅者以病,深者以死。人不自知而自取之,而自昧之……夫国家之治乱存亡,亦如此而已矣。卷二十四国家的治乱存亡与人的生死寿夭一样都有自己的规律,并且一定程度上是可以被人所认识和掌握的。基于这种思想认识,作者认为秦始皇废除分封行郡县,是历史进步和历史发展趋势的必然结果,,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秦代以下,郡县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势之所趋,岂非理而能然哉?卷一,被分封行郡县变革的成功是顺应了势之所趋,符合理——历史发展客观规律的结果。作者还进一步带证地指出秦以私天下之心而罢侯置守,而天假其私而行其大公卷一,秦始皇是出于私天下的动机而实行郡县制的,而历史规律的必然性又恰恰是通过秦始皇主观动机这一偶然性体现出来的。

此外《读通鉴论》一书在分析评论历史人物、历史事件时,多有独到见解和中肯意见,又能一一例举,但也有其局限,作者同情农民的疾苦,痛恨反动统治的腐败,主张改革,但其认识还局限于对原有制度的改良,没有认识到从根本上改变封建制度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