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谷梁传 > 正文 >>

襄公·三十年

  一、三十年,春,王正月,楚子使薳罢来聘。

  二、夏,四月,蔡世子般弒其君固。

  其不日,子夺父政,是谓夷之。

  三、五月,甲午,宋灾,宋伯姬卒。

  取卒之日加之灾上者,见以灾卒也。其见以灾卒奈何?伯姬之舍失火,左右曰:“夫人少辟火乎?”伯姬曰:“妇人之义,傅母不在,宵不下堂。”左右又曰:“夫人少辟火乎?”伯姬曰:“妇人之义,保母不在,宵不下堂。”遂逮于火而死。妇人以贞为行者也,伯姬之妇道尽矣。详其事,贤伯姬也。

  四、天王杀其弟佞夫。

  传曰,诸侯且不首恶,况于天子乎?君无忍亲之义。天子、诸侯所亲者,唯长子、母弟耳。天王杀其弟佞夫,甚之也。

  五、王子瑕奔晋。

  六、秋,七月,叔弓如宋葬共姬。

  外夫人不书葬,此其言葬何也?吾女也,卒灾,故隐而葬之也。

  七、郑良宵出奔许,自许入于郑,郑人杀良霄。

  不言大夫,恶之也。

  八、冬,十月,葬蔡景公。

  不日卒而月葬,不葬者也。卒而葬之,不忍使父失民于子也。

  九、晋人、齐人、宋人、卫人、郑人、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会于澶渊,宋灾故。

  会不言其所为,其曰宋灾故何也?不言灾故,则无以见其善也。其曰人何也?救灾以众。何救焉?更宋之所丧财也。澶渊之会,中国不侵伐夷狄,夷狄不入中国,无侵伐八年,善之也。晋赵武、楚屈建之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