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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七 烛之武退秦师《左传》

【原文】

  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晋军函陵,秦军氾南。佚之狐言于郑伯曰:“国危矣,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公从之。辞曰:“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然郑亡,子亦有不利焉!”许之。

  夜缒而出。见秦伯曰:“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焉用亡郑以陪邻?邻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晋,何厌之有?既东封郑、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阙秦,将焉取之?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秦伯说,与郑人盟。使杞子、逢孙、杨孙戍之,乃还。

  子犯请击之。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与,不知;以乱易整,不武。吾其还也。”亦去之。

【注释】

(1)晋侯、秦伯:指晋文公和秦穆公,春秋时期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
(2)以其无礼于晋:指晋文公即位前流亡国外经过郑国时,没有受到应有的礼遇。倒装句,于晋无礼。以,因为,连词。其,代词,它,指郑国。于,对于
(3)且贰于楚:并且从属于晋的同时又从属于楚。且,并且,表递进。贰,从属二主。于,对,介词。
(4)晋军函陵:晋军驻扎在函陵。军,名词作动词,驻军。函陵,郑国地名,在今河南新郑北。
(5)氾南:古代东氾水的南面,在今河南中牟南。
(6)佚(yì)之狐:郑国大夫。
(7)若:假如。使:派。见:拜见进见。从:听从。
(8)辞:推辞。
(9)臣之壮也:我壮年的时候。
(10)犹:尚且。
(11)无能为也已:不能干什么了。为,做。已,同“矣”,语气词,了。
(12)用:任用。
(13)是寡人之过也:这是我的过错。是,这。过,过错。
(14)然:然而。
(15)许之:答应这件事。许,答应。
(16)缒(zhuì):用绳子拴着从城墙上往下吊。
(17)既:已经。
(18)敢以烦执事:冒昧地拿(亡郑这件事)麻烦您手下的人。这是客气的说法。敢,冒昧的。执事,执行事务的人,对对方的敬称。
(19)越国以鄙(bǐ)远:(然而)越过别国而把远地(郑国)当做边邑。越,越过。鄙,边邑。这里作动词,动词意动用法,以…为边邑。
(20)焉用亡郑以陪邻:怎么要用灭掉郑国来给邻国(晋国)增加(土地)呢?焉,哪里,怎么。以:来。陪:使增加。
(21)邻之厚,君之薄也:邻国的势力雄厚了,您秦国的势力也就相对削弱了。之: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厚,增加。
(22)若舍郑以为东道主:倘若放弃攻打郑国而把它作为(秦国)东方道路上(招待使节)的主人。
(23)行李:也作“行吏”,外交使节。
(24)共(gōng)其乏困:供给他们缺乏的物资。共,同“供”。
(25)尝为晋君赐矣:曾经给予晋君恩惠(指秦穆公曾派兵护送晋惠公回国)。尝,曾经。为,给予。赐,恩惠。为...赐:施恩。
(26)许君焦、瑕:(晋惠公)许诺给您焦、瑕两城。
(27)朝济而夕设版焉:(晋惠公)早上渡过黄河(回国),晚上就筑城防御。济,渡河。设版,指筑墙。版,筑土墙用的夹板,防御攻势。朝,在早晨。
(28)厌:通“餍”,满足。
(29)东封郑:在东边让郑国成为晋国的边境。封,疆界。这里作用动词,动词使动用法,使……成为边界。
(30)肆其西封:扩展它西边的疆界。指晋国灭郑以后,必将图谋秦国。肆,延伸,扩张。封:疆界。
(31)阙:使...减损。盟:结盟。戍:守卫。还:撤军回国。
(32)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假如没有那个人的力量,我是不会到这个地步的。夫,fú,音同“服”,放于句首表语气,不翻译;放在句中解释为“那”;微,假如没有。
(33)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依靠别人的力量,又返回来损害他,这是不人道的。因:依靠。敝,损害。
(34)失其所与,不知:失掉自己的同盟者,这是不明智的。与,结交,亲附。知:通“智”,明智。
(35)以乱易整,不武:用混乱相攻取代联合一致,是不符合武德的。易,代替。武,指使用武力是所应遵守的道义准则。不武,不符合武德。整,指一致的步调。
(36)吾其还也:我们还是回去吧。其,表商量或希望的语气,还是。
(37)去之:离开郑国。

【译文】

  九月甲午,晋文公、秦穆公联合围攻郑国,因为郑国曾经没有用应有的礼仪来接待他,并且在依附于晋国的同时又依附于楚国。晋军驻扎在函陵,秦军驻扎在氾南。佚之狐对郑伯说:“郑国处于危险之中,如果能派烛之武去见秦伯,一定能说服他们撤军。”郑伯同意了。烛之武推辞说:“我年轻时候,尚且不如别人;现在老了,做不成什么了。”郑文公说:“我早先没有重用您,现在危急之中求您,这是我的过错。然而郑国灭亡了,对您也不利啊!”烛之武就答应了。
  夜晚用绳子将烛之武从城墙上放下去,去拜见秦伯,烛之武说:“秦、晋两国围攻郑国,郑国已经知道即将要灭亡了。如果使郑国灭亡对您有好处,冒昧地拿亡郑这件事情来麻烦您。越过别国(晋国)把远方的郑国作为(秦国的东部)边邑,您知道这件事是困难的,为什么要使郑国灭亡而增加邻邦晋国的土地呢?邻国的势力雄厚了,您的势力也就相对削弱了。如果放弃灭郑,而让郑国作为您秦国东方道路上的主人,秦国使节来来往往,郑国可以随时供给他们所缺乏的东西,对您秦国来说,也没有什么害处。况且,您曾经对晋惠公有恩惠,他也曾答应把焦、瑕二邑割让给您。然而,他早上渡过黄河回到晋国,晚上就修筑防御工事拒秦,这是您知道的。晋国,有什么满足的(时候)呢?把郑国当作东部的疆界后,又想往西扩大疆域。如果不侵损秦国,晋国怎么取得它所企求的土地呢?秦国受损而晋国受益,希望您好好考虑考虑吧!”秦伯高兴了,就与郑国签订了盟约。并派杞子、逢孙、杨孙帮郑国守卫,就撤军回国。
  子犯请求晋文公下令攻击秦军。晋文公说:“不行!假如没有那人的支持,我到不了今天这个地步。借助了别人的力量而又去损害他,这是不仁义的;失掉自己的盟国,这是不明智的;以混乱相攻代替联合一致,这是不勇武的。我们还是回去吧!”晋军也撤离了郑国。

【赏析】

  《烛之武退秦师》选自《春秋左传》

  说客在春秋之战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穿梭来往于各国之间,或穿针引线,搭桥过河,或挑拨离间,挖敌方墙角,或施缓兵之计,赢得喘息之机。可以说,缺少了这些用现代文言汉语称为外 交家的角色,春秋舞台所上演的戏剧,必定没有这么惊心动魄,精 彩纷呈,波澜迭宕。有了他们,台前。台后两条战线上真是热闹 非凡,你方唱罢我登台,演出了古代战争史上独一无二的一幕。

  我们发现,说客或外交家除了有高超的言辞辩才,善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之外,往往善于抓住利害关系这个关键,在利害关系上寻找弱点和突破口,从而大获成功。烛之武凭三寸不烂之舌 说退秦军,不费一兵一卒为郑国解了围,便是一桩典型的范例。

  在一个没有权威、各自为利益纷争的时代,利益原则便是行 动的最高原则,精明的说客或外交家必定深谐此道。以利益作为交往原则,关系不可能牢不可破,不可能无懈可击。甚至可以说, 晓之以利益,动之以利益,往往比其它手段更见效。即使在现代社会,国与国之闯的交往,也首先是从利益原则出发的。这个原则,恐怕比仁义原则更实际,更能长久,尽管仁义原则更值得赞 赏,可是这世上有几个讲仁义的人呢?

  讲利益原则,首先要以平等为基础。没有平等,也就在根本上取消了利益。利益必须通过交往实现,一个人不同他人发生联系,就无所谓利益;交往也意味着交换,付出多少,便得到多少, 不付出就无所获。只想获得而不愿付出,就破坏了交换,也没有了平等,也就很难再获取利益。
  
  交换,实质上也是让对方有利可图。烛之武去游说秦穆公,如果秦穆公觉得无利可图,会甘愿罢休吗?所谓挑拨离间,多半也要利用人们觉得有利可图的心理。离开这一点,挑拨挑间是难以成功的。搞阴谋诡计的人也常常利用这一点。“将欲取之,必先予 之”,这也是说用给予好处引人上钩,然后再将其吃掉。

  中国传统的谋咯,可以说把利益原则发挥到了极致。除了上面说的之外,还有所谓借刀杀人、过河拆桥、上屋拔梯、赏一安百、欲擒故纵、美人诱惑、坐收渔利、奇货可居、害一利百等等, 都是从不同角度利用或发挥利益原则。可以毫不夸张他说,处世为人的方方面面都与利益原则有千丝万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