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明儒学案 > 正文 >>

卷十三 浙中王门学案·侍郎程松溪先生文德

  程文德字舜敷,号松溪,婺之永康人。嘉靖己丑进士第二,授翰林院编修。同年杨名下诏狱,方究主使,而先生与之通书。守者以闻,上大怒,误逮御史陈九德,先生自出承认,入狱。黜为信宜典史,总督陶谐延主苍梧书院。移安福知县。陞南京兵部主事,转礼部郎中。丁艰,起补兵部,出为广东副使,未行,转南京国子祭酒,擢都御史。丁内艰,起为礼部右侍郎,移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学士,掌詹事府事。上在斋宫,侍臣所进青书词,争为媚悦,独先生寓意讽谏,上不悦也。会推南臬宰,以先生辞疏为谤讪,落职归。三十八年十一月卒,年六十三。万历间赠礼部尚书,谥文恭。先生初学於枫山,其后卒业於阳明。以真心为学之要,虽所得浅深不可知,然用功有实地也。

  论学书

  来教谓:“木有根,则枝叶花实不假外求;人有志,则本体不亏万法具足。”虽圣人复起,不能易也。至谓:“择善固执,乃明觉之自然,而与时偕行,实大公顺应之妙用。”亦未尝不是。但学问未真切者闻之,未免有遗落工夫之病。盖自然明觉,则良知也,择善固执,谓之致其良知,则可也。与时偕行,固大公顺应之妙用,然非精义入神者,未足以与此也。

  天下事过则有害。雨泽非不善也,过多则涝,其为害也与旱同。今有意为善,而任性自是者,皆雨泽之涝者也。涝可以灾,斯人独不可以为恶乎?故《易》曰“尚於中行为善,君子之常也。”而有意而自是,则必沦於恶矣。是好名之私累之也。

  此心不真,辨说虽明,毕竟何益?自鸡鸣而起,以至向晦宴息,无非真心,则无非实功,一话、一言、一步、一趋皆受用处。不然,日谈孔、孟,辨精毫釐,终不免为务外,为人之归尔。

  大抵学问只是一真。天之生人,其理本真,有不真者,人杂之耳。今只全真以反其初,日用间视听言动,都如穿衣吃饭,要饱要煖,真心略无文饰。但求是当,才不是说影,才不是弄精,才不是见闻,乃为解悟合一。若信得此过,即是致知,即是慎独,即是求放心。不然,虽《六经》、《四书》之言,而非圣人之真心,亦不免於说影弄精矣。

  窃谓险夷顺逆之来,若寒暑昼夜之必然,无足怪者。己不当,人必当之,孰非己也?是故君子之於忧患,不问其致之,而惟问其处之。故曰:“无入而不自得。”苟微有介焉,非自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