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张嘉贞
唐张嘉贞为并州长史、天兵军使,明皇欲相之,而忘其名,诏中书侍郎韦抗曰:“朕尝记其风操,今为北方大将,张姓而复名,卿为我思之。”抗曰:“非张齐丘乎?今为朔方节度使。”帝即使作诏以为相。夜阅大臣表疏,得嘉贞所献,遂相之。议者谓明皇欲大用人,而卤莽若是,非得嘉贞表疏,则语相齐丘矣。予考其事大为不然。按开元八年,嘉贞为相,而齐丘以天宝八载始为朔方节度,相去三十年,安得如上所云者?又是时明皇临御未久,方厉精为治,不应置相而不审其名位,盖郑处诲所著《明皇杂录》妄载其事,史家误采之也。《资治通鉴》弃不取云。
唐朝张嘉贞任并州长史、天兵军使,唐明皇想让他当丞相,但忘了他的名字,便告中书侍郎韦抗说:‘我曾经记得他的风度品格,现在是北方的大将,姓张,双名,你替我想想。”韦抗说:“是不是张齐丘?现在是朔方节度使。”唐明皇就让他写诏书,让张齐丘当丞相。唐明皇夜里看大臣的表章,看到张嘉贞送上的疏文,便让他当了丞相。评议家说唐明皇想重用人材,却这样鲁莽,如不是见到张嘉贞的表章,就误用了张齐丘。我经过考查,认为并不如此。按唐玄宗开元八年,张嘉贞任宰相,张齐丘是玄宗天宝八年才任朔方节度使的,相差三十年,怎么能象以上所说的呢?再说当时唐明皇即位不久,正在励精图始,不应该任命丞相而不知道姓名和官位,这只是郑处诲所著的《 明皇杂录》 胡记了此书,历史学家误用罢了。《 资治通鉴》 就没有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