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逸诗书
逸《书》、逸《诗》,虽篇名或存,既亡其辞,则其义不复可考。而孔安国注《尚书》,杜预注《左传》,必欲强为之说。《书》“汨作”注云“言其治民之功”,“咎单作《明居》”注云:“咎单,主土地之官。作《明居》,民法”,《左传》“国了赋辔之柔矣”注云“义取宽政以安诸侯,若柔辔之御刚马”,如此之类。予顷教授福州日,林之奇少颖为《书》学谕,讲“帝厘下土”数语,曰:“知之为知之,《尧典》《舜典》之所以可言也;不知为不知,《九共》、《槁饫》略之可也。”其说最纯明可嘉,林君有《书解》行于世,而不载此语,故为表出之。
散失的《尚书》、散失的《诗经》,虽然有些篇名留存着,但既然它的内容亡佚了,那么它的意义就不再能够考证了。可是孔安国注《尚书》,杜预注《左传》,一定要想给它们作出解释。《尚书》的“泪作”,孔安国注释说,“这是说他治理百姓功劳”,“咎单作《明居》”,注解说:“咎单,是管理土地的官,写了《明居》,是关于民法的”,《左传》中“国子赋髻之柔矣”,杜预注解道:“它的意义在于,要用宽松的政治来使诸侯安定,就象柔软的缓绳驾驭刚烈的骏马一样。”象这一类的很多。我不久前在福州任儒学教授时,林之奇(字少颖)做了《尚书》学的教谕,在讲“帝厘下土”几句的时候,他说:“知道就是知道,这就是《尧典》、《舜典》可以解说的道理;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九共》、《槁饫》略去它也是可以的。”这种观点是最精纯明白值得表彰的,林之奇有《书解》流行在社会上,可是没有写上这几句话,因此我为他发表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