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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君书》有严万里校本,近人朱师辙撰有《商君书解诂定本》,王时润撰有《商君书集解》。未代郑樵《通志-艺文略》、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都说今亡三篇,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则说今亡其一,可能是他们所见的版本不同,因而所记的缺佚篇数也不一样。
革新变法
这是法家思想的精髓。《更法》篇详细记述了商鞅与甘龙、杜挚在秦孝公面前争论变法的问题。
针对秦孝公怕变更法度、改革礼制受天下人非议的想法,商鞅说:行动迟疑就不会有名,做事犹豫就不会成功。我劝君王还是赶快下决心变更法度吧,不要怕别人的批评议论。法度是爱护人民的,礼制是利于国事的。所以圣人治国,只要能使国家强盛,就不必沿用旧的法度;只要有利于人民,就不必遵守旧的礼制。针对甘龙因袭人民的旧礼俗去施行教化,不费什么事就能成功。依据旧法度治理国家,官吏既很熟悉,人民也能相安的说法,商鞅说:这都是俗人的言论。
夏、商、周三代的礼制不同,而都成就了王业;春秋时五霸的法度也不同,而都成就了霸业。所以聪明的人创造法度,而愚昧的人受法度的制裁;贤人改革礼制,而庸人受礼制的约束。我们不能和受礼制约束的人商讨大事,不能和法度制裁的人计议变法。针对杜挚效法古人就没有错误,遵守旧礼就没有奸邪的说法,商鞅说:古代的政教不同,我们效法哪个古人?帝王不相因袭,我们拘守谁的礼制?礼制、法度要随着时代而制定,命令要符合实际的需要。,所以我说,治理人民,并非一个方法;为国家谋利益,不必效法古人。
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成为商鞅倡导变法的名言。《开塞》篇从考察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入手,论证了战国末年只能实行法治,才是唯一可行的治国道路。圣人不法古,不修今。法古则后于时,修今则塞于势。从而说明只有变法革新,才能使国家富强兴盛。
重农重战
这是法家思想的重要内容。《商君书》中有关重农重战的论述最多。如《农战》说: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 善为国者,仓廪虽满,不偷于农。 国待农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靳令》说:农有余粮,使民以粟出官爵,官爵必以其力,则农不怠。朝廷让人民拿剩余的粮食捐取官爵,农民就会卖力耕作。《算地》说:故圣人之为国也,入令民以属农,出令民以计战。……胜敌而革不荒,富强之功,可坐而致也。国家富强的功效就在农战两项。
《去强》说:兴兵而伐,则武爵武任,必胜。按兵而农,粟爵粟任,则国富。兵起而胜敌,按兵而国富者王。《垦令》篇还提出了20种督促人民耕垦土地的办法。如国家按统一标准征收地税,农民负担的地税就公平了,国君讲求信用,百官不敢作弊,农民就会积极耕种土地。可见。重农重战。是法家治国的根本大计。
重刑少赏
加重刑罚、轻微奖赏,是法家的重要思想。《错法》篇说:明君之使其臣也,用必出于其劳,赏必加于其功。功常明,则民竞于功。为国而能使其尽力以竟以功,则兵必强矣。《去强》篇说:重罚轻赏,则上爱民,民死上;重赏轻罚,则上不爱民,民不死上。兴国行罚,民利且畏;行赏,民利且爱。加重刑罚,减轻赏赐,就是君上爱护人民,人民就肯为君上死。加重赏赐,减轻刑罚,就是君上不爱护人民,人民就不肯为君上而死。《去强》又说:以刑去刑,,国治;以刑改刑,国乱。故曰:行刑重轻,刑去事成,国强;重重而轻轻,刑至事生,国削。也就是说,用刑罚来免除刑罚,国家就治;用刑罚来招致刑罚,国家就乱。《开塞》说:治国刑多多而赏少,故王者刑九而赏一,削国赏九而刑一。可见法家是重刑而轻赏的。
对如何执行刑罚时,法家主张要统一刑罚。《赏刑》说:所以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这就是说,执行刑赏对谁都一样。
重本抑末
这也是法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壹言》篇说:能事本而禁末者,富。所谓末就是指的商业和手工业。《农战》篇说:农战之民千人,而有《诗》、《书》辩慧者一人焉,千人者皆怠于农战矣。农战之民百人,而有技艺者一人焉,百人者皆怠于农战矣。 豪杰务学《诗》、《书》,随从外权,要靡事商贾,为技艺,皆以避农战。民以此为政,则粟焉得无少,而兵焉得无弱也。可见,法家对空谈是排斥的。
法家是先秦诸子百家中的重要一家,法家著作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遗产的重要部分,批判地吸收民族文化遗产的精华,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的文化事业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