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传·卷一百三十五
常同 张致远 薛徽言 陈渊 魏矼 潘良贵 吕本中
张致远字子猷,南剑州沙县人。宣和三年(1121),中进士及第。宰相范宗尹向朝廷推荐他的才能,召他入对,擢升为枢密院计议官。建州贼寇范汝为投降之后,依然怀有反叛意图,但招安官员谢向、陆棠接受贼寇贿赂,暗中同贼寇相通。张致远请假回家,了解到这些情况,回朝后报告执政,请求铲除其根本,于是将谢向、陆棠及制置司属官施宜生逮捕交付监狱。诏令参知政事孟庾任福州宣抚使讨伐贼寇,韩世忠为副使,张致远任随军机宜文字。贼寇平定之后,张致远被任命为两浙转运判官,改任广东转运判官。招抚势力强大的盗贼曾衮等人,贼众全部投降。
常同,字子正,邛州临邛人,绍圣御史安民之子也。登政和八年进士第。靖康初,除大理司直,以敌难不赴,辟元帅府主管机宜文字,寻除太常博士。
绍兴四年(1134),朝廷以监察御史的职务召张致远回朝。没有到任,又被任命为殿中侍御史。当时江西将领胡世将请求增加和买折纳钱,张致远上疏说:“折纳绢钱本来是想稍微宽解民力,但如果比原来增加一半,这是想乘民众危急时加重征敛。”朝廷听从了他的意见。
高宗南渡,辟浙帅机幕。建炎四年,诏:"故监察御史常安民、左司谏江公望,抗节刚直,触怒权臣,摈斥至死。今其子孙不能自振,朕甚悯之。"召同至行在,至则为大宗丞。
金军同刘豫分路南下入侵,宰相赵鼎劝说高宗亲征,朝廷人士存在不少疑虑,报告赵鼎慎重处理。张致远入朝答对,独自赞成赵鼎的决定。迁任侍御史。他说“:聚集钱财供养军队,都是出自民众的力量,善于理财的人,应该巩固国家的根本。请求罢免福建榷盐,精心选拔三司使、副使等官员,将常平茶盐合并为一官,让他经常筹划,量入为出,先求节省开支,其次是经营管理。”诏令户部研究他的建议。
绍兴元年,乞郡,得柳州。三年,召还,首论朋党之祸:"自元丰新法之行,始分党与,邪正相攻五十年。章惇唱于绍圣之初,蔡京和于崇宁之后,元祐臣僚,窜逐贬死,上下蔽蒙,豢成夷虏之祸。今国步艰难,而分朋缔交、背公死党者,固自若也。恩归私门,不知朝廷之尊;重报私怨,宁复公议之顾。臣以为欲破朋党,先明是非,欲明是非,先辨邪正,则公道开而奸邪息矣。"上曰:"朋党亦难破。"同对:"朋党之结,盖缘邪正不分,但观其言行之实,察其朋附之私,则邪正分而朋党破矣。"上曰:"君子小人皆有党。"同又对曰:"君子之党,协心济国;小人之党,挟私害公。为党则同,而所以为党则异。且如元祐臣僚,中遭谗谤,窜殛流死,而后祸乱成。今在朝之士,犹谓元祐之政不可行,元祐子孙不可用。"上曰:"闻有此论。"同对以:"祸乱未成,元祐臣僚固不能以自明。今可谓是非定矣,尚犹如此,盖今日士大夫犹宗京、黼等倾邪不正之论。朋党如此,公论何自而出?愿陛下始终主张善类,勿为小人所惑。"
绍兴五年(1135),张致远任户部侍郎,进为吏部侍郎,不久又任户部侍郎。他说“:陛下要富国强兵,大有作为于天下,希望诏令大臣力求节省,明令禁止奢侈浪费,从宫中开始,从朝廷开始做起。官员数量能减少的就减少,官府机构可以合并的就合并。使各地州县不要妄用经费,将剩余部分上交监司;监司不要妄用,将剩余部分上交朝廷;朝廷不要铺张浪费,这样日积月累,只考虑军费需要,中兴大业就能达到。”被任命为给事中。
又奏:"自古禁旅所寄,必参错相制。汉有南北军,周勃用南军入北军以安刘氏,唐李晟亦用神策军以复京师,是其效也。今国家所仗,惟刘光世、韩世忠、张俊三将之兵耳。陛下且无心腹禁旅,可备缓急,顷者苗、刘之变,亦可鉴矣。"除殿中侍御史。
不久因事奉年迈的母亲请求外任,以显谟阁待制身份出知台州。朝廷因海上盗寇郑广没有平定,任命张致远改知福州。绍兴六年(1136)八月,郑广等人投降,张致远选留其中的四百人,置于营城之外,其余的遣回归业。又派郑广征讨其他州郡的盗贼,数月之后全部平定。
时韩世忠屯镇江,刘光世屯建康,以私忿欲交兵。同奏:"光世等不思待遇之恩,而骄狠尚气,无所忌惮,一旦有急,其能相为唇齿乎?望分是非,正国典。昔汉诸侯王有过,犹责师傅,今两军幕属赞画无状,乞先黜责。"上以章示两军。
绍兴八年(1138)正月,朝廷再次任命张致远为给事中。出朝知广州。不久以显谟阁待制身份退休。绍兴十七年(1147)去世,时年五十八岁。
吕颐浩再相,同论其十事,且曰:"陛下未欲遽罢颐浩者,岂非以其有复辟之功乎?臣谓功出众人,非一颐浩之力。纵使有功,宰相代天理物,张九龄所谓不以赏功者也。"颐浩罢相。论知枢密院宣抚川陕张浚丧师失地,遂诏浚福州居住。同与辛炳在台同好恶,上皆重之。
张致远为人耿直磊落有学识,历任台省、侍从,言论谏议都卓然可观。赵鼎曾对宾客说:“自从我再次担任丞相,除政府外,随从属官如张致远、常同、胡寅、张九成、潘良贵、吕本忠、魏虹等人都有人望,他日操守当不会改变。”有识之士认为赵鼎能够识人。
金使李永寿等入见,同言:"先振国威,则和战常在我;若一意议和,则和战常在彼。"上因语及武备曰:"今养兵已二十万。"同奏:"未闻二十万兵而畏人者也。"
吕本中字居仁,元..年间宰相吕公著的曾孙、吕好问的儿子。年幼时聪明敏悟,吕公著十分喜爱他。吕公著去世时,宣仁太后和哲宗亲临祭奠,众多孩童立于庭下,宣仁太后独自让吕本中进见,抚摸着他的头说“:孝于亲,忠于君,孩儿当以此自勉。”
伪齐宿迁令张泽以二千人自拔来归,泗州守徐宗诚纳之,韩世忠以闻。朝论令世忠却泽等,而械宗诚赴行在。同奏:"敌虽议和,而两界人往来未尝有禁,伪齐尚能置归受馆,立赏以招吾民,今乃却泽,人心自此离矣。况宗诚起土豪,不用县官财赋,募兵自养,为国障捍,今因受泽而械之,以沮士气,非策也。"诏处来归者于淮南,释宗诚罪。
祖父吕希哲从师于程颐,吕本中见闻都很熟悉。稍长,与杨时、游酢、尹火享交游,三人中或有疑异,吕本中未曾苟同。因吕公著遗表恩泽,被授予承务郎。绍圣年间,党争兴起,吕公著被追贬官,吕本中也受到牵连。
四年,除起居郎、中书舍人、史馆修撰。先是,同尝上疏论神、哲二史曰:"章惇、蔡京、蔡卞之徒积恶造谤,痛加诬诋,是非颠倒,循致乱危。在绍圣时,则章惇取王安石《日录》私书改修《神宗实录》;在崇宁后,则蔡京尽焚毁《时政记》、《日历》,以私意修定《哲宗实录》。其间所载,悉出一时奸人之论,不可信于后世。恭惟宣仁保佑之德,岂容异辞,而蔡确贪天之功,以为己力,厚诬圣后,收恩私门。陛下即位之初,尝下诏明宣仁安社稷大功,令国史院摭实刊修,又复悠悠。望精择史官,先修《哲宗实录》,候书成,取《神宗朱墨史》考证修定,庶毁誉是非皆得其实。"上深嘉纳。至是,命同修撰,且谕之曰:"是除以卿家世传闻多得事实故也。"一日奏事,上愀然曰:"向昭慈尝言,宣仁有保佑大功,哲宗自能言之,正为宫中有不得志于宣仁者,因生诬谤。欲辨白其事,须重修《实录》,具以保立劳效,昭示来世,此朕选卿意也。"同乞以所得圣语宣付史馆,仍记于《实录》卷末。
元符年间,任济阴主簿、秦州士曹掾,辟举为大名府帅司干官。宣和六年(1124),任枢密院编修官。靖康改元,迁任职方员外郎,因避父亲嫌疑奉祠。父亲去世,为之守丧,守丧完毕,召任祠部员外郎,因病请求离职。再直秘阁,主管崇道观。
张俊乞复其田产税役,令一卒持书瑞昌,而凌悖其令郭彦参,彦参系之狱。后诉于朝,命罢彦参,同并封还二命。俄除集英殿修撰、知衢州,以疾辞,除徽猷阁待制、提举江州太平观。
绍兴六年(1136),召赴朝廷,特赐他进士出身,擢任起居舍人兼权中书舍人。太监李琮失掉料历,高宗因为他是原王府旧人,不用保任特给他。吕本中说:“如果因异恩别给,不是所谓‘宫中府中当为一体’。”高宗见命令被收回,很高兴,令宰臣对他说:“自今以后有什么意见,只管说。”
七年秋,以礼部侍郎召还。未数日,除御史中丞。车驾自建康回临安,同奏:"旋跸之初,去淮益远,宜遣重臣出按两淮,询人情利病,察官吏侵扰,纵民耕垦,勿收租税。数年之后,田野加辟,百姓足而国亦足矣。"乃遣枢密使王庶视师,同乞以此奏付庶,询究罢行。又言:"江浙困于月桩钱,民不聊生。"上为减数千缗。又言:"吴玠屯师兴、利,而西川人力已困。玠顷年尝讲屯田,愿闻其积谷几何,减馈运几何,赵开、李迨相继为都漕,先后馈运各几何,令制、漕、帅司条具以闻,然后按实讲究,以纾民力。"又言:"国家养兵,不为不多,患在于偏聚而不同力,自用而不同心。今韩世忠在楚,张俊在建康,岳飞在江州,吴玠在蜀,相去隔远,情不相通。今陛下遣枢臣王庶措置边防,宜令庶会集将帅,谕以国体,协心共议御敌,常令诸军相接以常山蛇势,一意国家,无分彼此,缓急应援,皆有素定之术。"诏付王庶出示诸将。
阶州草场监官苗亘因贪赃败露,诏令处以黥刑,吕本中上奏:“近来官吏犯法贪污,多被处以黥刑,但四方遥远,其中不免冤枉,怎么能够全部知道?以后觉察他是无辜,即使想平反,又怎么能做到呢?如果祖宗以来曾用此刑,那么绍圣权臣当政之时,士大夫死无遗类已经很久了。希望斟酌用常刑处罚,不要让奸臣以后世为藉口。”朝廷听从了他的意见。
同乞郡,除显谟阁直学士、知湖州。复召,请祠,诏提举江州太平观。绍兴二十年卒。
绍兴七年(1137),高宗巡幸建康,吕本中上奏说:“当今的计策,必须先从事恢复故土的大业,求取人才,宽恤民隐,讲明法度,详审刑政,广开直言之路,使人人得以尽情上达。然后训练军队选拔将帅,增军上游,固守淮甸,使江南先有不能动摇之势,伺敌有隙,可一举而克。如果只有恢复大业的志向,而没有相应的对策,国家根本未强大,恐怕会产生其他祸患。现在江南、两浙地区赋税日益增加,乡里疲敝,倘若遭到水旱之灾,坏人起而发难,不知道朝廷怎样对付?近来臣僚中劝说兴师问罪讨伐金朝的,不可胜数,看他的言辞固然十分理直气壮,但考察实际却难以实行。大概进言的人,同朝廷的利害绝不相等,言论没有实现,事情没有成功,便脱身离去。朝廷设施失当,谁能承担责任?鸷鸟将要出击时,必先隐藏形迹,现在朝廷对于进取没有丝毫之实,所下诏命,已传到敌境,使敌人得以事先准备,这不是办法。”又上奏“:江左形势险要之地如九江、鄂渚、荆南各路,应当驻屯重兵,选派重臣。吴时说西陵、建平,是国家的藩篱门户,希望精择守将,以备紧急,那么江南自守之计就齐备了。”
张致远,字子猷,南剑州沙县人。宣和三年,中进士第。宰相范宗尹荐其才,召对,擢为枢密院计议官。建寇范汝为已降,犹怀反侧,而招安官谢向、陆棠受贼赂,阴与之通。致远谒告归,知其情,还白执政,请锄其根枿,于是捕响、棠及制置司属官施宜生付狱。诏参知政事孟庾为福州宣抚使讨贼,韩世忠副之,辟致远为随军机宜文字。贼平,除两浙转运判官,改广东转运判官。招抚剧盗曾兖等,贼众悉降。
太监郑谌退休时特命复出,得到掌管军队的官职。吕本中说“:陛下进临江浒,将有所作为,现在贤士大夫没有得到重用,隐藏山林的能人没有招至,反而用郑谌为统兵官,这是为什么?”命令于是作罢。吕本中以疾病请求奉祠,直龙图阁、知台州,没有到任,主管太平观。召任太常少卿。
绍兴四年,以监察御史召。未至,除殿中侍御史。时江西帅胡世将请增和买绢折纳钱,致远上疏言:"折纳绢钱本欲少宽民力,而比旧增半,是欲乘民之急而厚其敛也。"从之。
绍兴八年(1138)二月,吕本中任中书舍人。三月,兼侍讲。六月,兼权直学士院。金派使者前来讲和,有关部门计议接待礼品,吕本中说:“使节前来,正当表示俭朴节约,客馆供应如果务求充裕欢悦,正好引发敌人侵我之心。况且成败大计,本不在此,关键在于我政治得失,兵财强弱,希望诏令有关部门让供应不要缺乏就行了。”
金人与刘豫分道入寇,宰相赵鼎劝高宗亲征,朝士尚以为疑,白鼎审处。致远入对,独赞其决。迁侍御史。言:"聚财养兵,皆出民力,善理财者,宜固邦本。请罢榷福建盐,精择三司使、副,以常平茶盐合为一官,令计经常,量入为出,先务省节,次及经理。"诏户部讲究。
当初,吕本中同秦桧同做郎官,两人相交甚欢。秦桧担任丞相之后,私自引用官员,吕本中封还除目,秦桧指示他依照画字认可,吕本中最终没有听从。赵鼎一向主张元..学说,认为吕本中为吕公著后代,又为范冲推荐,所以深相知许。恰逢《哲宗实录》写成,赵鼎任仆射,吕本中草拟制书,其中有句说:“合晋、楚之成,不如尊王而贱霸;解散牛、李之党,不如明是而去非。”秦桧大怒,对高宗说:“吕本中接受赵鼎指使,看到和议不成,自为脱身之计。”指使御史萧振弹劾罢免他。提举太平观,去世。学者称呼他为东莱先生,赐谥号“文清”。
五年,除户部侍郎,进吏部侍郎,寻复为户部侍郎。言:"陛下欲富国强兵,大有为于天下,愿诏大臣力务省节,明禁僣侈,自宫禁始,自朝廷始。额员可减者减之,司属可并者并之。使州县无妄用,归其余于监司;监司无妄用,归其余于朝廷;朝廷无横费,日积月聚,惟军须是虑,中兴之业可致也。"除给事中。
著有诗二十卷,深得黄庭坚、陈师道笔法,《春秋解》十一卷、《童蒙训》三卷、《师友渊源录》五卷,流传于世。
寻以老母丐外,以显谟阁待制知台州。朝廷以海寇郑广未平,改知福州。六年八月,广等降,致远选留四百人,置营城外,余遣还业。复遣广讨他郡诸盗,数月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