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零七 韦皋
唐西川节度使韦皋,少游江夏,止于姜使君之馆。姜氏孺子曰荆宝,已习二经,虽兄呼于韦,而恭事之礼如父也。荆宝有小青衣曰玉萧,年才十岁。常令祗侍韦兄,玉萧亦勤于应奉。后二载,姜使入关求官,家累不行。韦乃易居止头陀寺,荆宝亦时遣玉萧往彼应奉。玉萧年稍长大,因而有情。
时廉使陈常侍得韦季父书云,“侄皋久客贵州,切望发遣归觐。”
廉使启缄,遗以舟楫服用,仍恐淹留,请不相见,泊舟江濑,俾篙工促行。韦昏瞑拭泪,乃裁书以别荆宝。宝顷刻与玉萧俱来,既悲且喜。宝命青衣往从侍之。韦以违觐日久,不敢俱行,乃固辞之。遂与言约,少则五载,多则七年,取玉萧,因留玉指环一枚,并诗一首遗之。既五年,不至。玉萧乃静祷于鹦鹉洲。又逾二年,至八年春,玉萧叹曰:“韦家郎君,一别七年,是不来矣!”
遂绝食而殒。姜氏悯其节操,以玉环著于中指而同殡焉。后韦镇蜀,到府三日,讯鞠狱囚,涤其冤滥,轻重之系,近三百余人。其中一辈,五器所拘,偷视厅事,私语云:“仆射是当时韦兄也。”
乃厉声曰:“仆射,仆射,忆姜家荆宝否?”
韦曰:“深忆之。”
姜曰:“即某是也。”
公曰:“犯何罪而重系?”
答曰:“某辞韦之后,寻以明经及第,再选青城县令。家人误爇廨舍库牌印等。”
韦曰:“家人之犯,固非己尤。”
即与雪冤,仍归墨绶,乃奏授眉州牧。敕下,未令赴任,遣人监守,朱绂其荣,且留宾幕。时属大军之后,草创事繁,凡经数月,方问玉萧何在。姜曰:“仆射维舟之夕,与伊留约,七载是期,既逾时不至,乃绝食而终。”
因吟留赠玉环诗云:“黄雀衔来已数春,别时留解赠佳人。长江不见鱼书至,为遣相思梦入秦。”
韦闻之,一增凄叹,广修经像,以报夙心。且想念之怀,无由再会。时有祖山人者,有少翁之木,能令逝者相亲,但令府公斋戒七日。清夜,玉萧乃至,谢曰:“承仆射写经造像之力,旬日便当托生。却后十三年,再为侍妾,以谢鸿恩。”
临去微笑曰:“丈夫薄情,令人死生隔矣!”
后韦以陇右之功,终德宗之代,理蜀不替。是故年深累迁中书令,天下响附,沪僰归心。因作生日,节镇所贺,皆贡珍奇,独东川卢八座送一歌姬,未当破瓜之年,亦以玉萧为号。观之,乃真姜氏之玉萧也,而中指有肉环隐出,不异留别之玉环也。韦叹曰:“吾乃知存殁之分,一往一来。玉萧之言,斯可验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