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观点
战争观
《尉缭子》将战争区分为挟义而战和争私结怨两大类,支持诛暴乱,禁不义的战争,反对杀人之父兄,利人之货财,臣妾人之子女的战争。强调战争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封建统一,并兼广大以一其制度。认为兵者,以武为植,以文为种,武为表,文为里,认识到政治是根本,军事是枝干,是政治的发展和表现;认为经济是决定战争胜负的基础,因而注重耕战,把发展农业作为治国之本;商业对战争胜负有重大影响,市者,所以给战守也,夫提天下之节制,,而无百货之官,无谓其能战也。同时,又认为军事上的胜利会促进国内政治和经济的发展,战胜于外,福产于内。主张慎战,反对轻率用兵,要见胜则兴,不见胜则止。
治军思想
高度重视军队的法制建设。认为军队必须首先建立严密的制度,凡兵,制必先定,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 ;强调严明赏罚 , 刑上究,赏下流,并制定了诸如联保、军队营区划分 、警戒 、禁令、战场赏罚规定及将吏实施惩罚权限、战斗编组、信号指挥等各种条令。同时,强调法制必须与教化相结合,先礼信而后爵禄,先廉耻而后刑罚,先亲爱而后律其身,要求审开塞,守一道,恩威兼施,思想整治与物质手段相结合,用以达到治的目的。重视将帅的选拔,,严厉批评当时世将制度,主张举贤用能、贵功养劳。要求将帅必须为人表率,公正廉明,有牺牲精神, 为将忘家,逾垠忘亲,指敌忘身;与士卒关系要融洽, 使其服从命令,如四肢应心也。为此,应废除繁文缛节,乞人之死不索尊,竭人之力不责礼 ;把心狂 、耳聋、目盲视为将帅修养的三大弊端。主张裁减军队,训练精兵;明确提出兵教的目的是开封疆,守社稷,除患害,成武德;讲究训练方法,要求从伍抓起,自下而上地逐级合练,由各级之长负责,,以赏罚为手段,从实战出发,因人施教,严格训练。
作战指导思想
认为战争有三种胜利:不战服人的道胜,威慑屈人的威胜,战场交锋的力胜。重视战争准备,要求在战略决策、选用将领、进攻理论等方面胜过敌人;兴师用兵,必须首先详审内外之权,准确掌握敌我兵有备阙,粮食有余不足、出入之路等情况,计先定,虑早决。主张先机制敌,权先加人者,敌不力交;武先加人者,敌无威接。故兵贵先。认为战在于治气,攻在于意表,守在于外饰。强调高度灵活地利用客观规律,战权在乎道之所极,运用有无策略、,奇正手段制敌取胜;提出正兵贵先,奇兵贵后,或先或后,制敌者也。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略,如地大而城小者,必先收其地;城大而地窄者,必先攻其城;地广而人寡者,则绝其厄等。
军事辩证法思想
强调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认为求神鬼不如重人事,反对考孤虚,占咸池,合龟兆,视吉凶,观星辰风云之变的迷信做法;提出往世不可及,来世不可待,求己者也的观点。注重从事物的联系中研究战争;强调认识和运用战争运动的规律;对强弱、攻守、有无、专散、文武等诸矛盾的对立与转化有较深刻的认识,特别是在对军事与政治、经济等关系的认识上,表现出某些高于前人的朴素的唯物论和辩证法思想。
《尉缭子》杂取法、儒、墨、道诸家思想而论兵,在先秦兵书中独具一格,对后世有深远影响。后世兵家对其思想内容多有引述和阐发 ,日本研究《 尉缭子》的著述约30余种,朝鲜也有刊本。它丰富而具体的军制、军令等内容,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但主张治国治军用法严酷,是其糟粕。
《尉缭子》作为战国时产生的兵书,它所谈的战略战术等问题,虽然不如孙、吴《兵法》深刻,但在一系列问题上也有创见。
首先,《尉缭子》提出了以经济为基础的战争观。他在《治本篇》中说,治国的根本在于耕织,非五谷无以充腹,非丝麻无以盖形。
其次,《尉缭子》也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战略战术思想。如主张集中优势兵力,待机而动,说:专一则胜,离散则败,兵以静固,以专胜。主张先机而动,突然袭击,说:兵贵先。胜于此,则胜于彼矣;弗胜于此,则弗胜彼矣。主张在战争中运用权谋,说:权先加人者,敌不力交。主张运用有者无之,无者有之的虚虚实实战法,迷惑敌人。他继承孙子的奇正思想,提出正兵贵先,奇兵贵后,或先或后,以克敌致胜。尤其值得提出的是,,他结合战国围城战的实践,提出了一整套攻、守城邑的谋略。主张攻城要有必胜把握,战不必胜,不可言战;攻不必拔,不可以言攻。最后深入敌境,出敌不意,切断敌粮道,孤立敌城邑,乘虚去攻克。攻城要选择这几种目标:
1.有城无守的:津梁没有战备设施,要塞没有修理,城防没有构筑,蒺藜没有设置;有人无人的:远方堡垒的防守者没有退回,防守的战士没有调动回来;虽有资而无资的:牲畜没有集中到城里,粮食没有收获进来,财用物资也未征集到位;城邑空虚而且资财穷尽的。对于这些城邑, 应乘虚攻击, 决不手软。
守城谋略主要有三点:其一,反对进不郭圉,退不亭障 ,即不防守外城和城外据点的防守办法,主张防守城郊外围要地。其二,要修筑城郭,做到池深而广,城坚而厚,准备好人力、粮食、薪材、劲弩强矢、锋利的矛戟。一丈之城,十人防守,千丈之城,守兵一万,还不计技工、任夫等后勤人员。其三,设防的城邑要有救兵。其有必救之军者,则有必守之城;无必救之军者,则无必守之城。救援之军要能打开重围,守军要敢于出击,抢占要塞。,救援之军还要善于迷惑敌人,以配合守军击败围城敌军。《尉缭子》提出的攻、守城邑的谋略,是他的前辈军事家所没有谈过的,很富有新意。
第三,《尉缭子》的另一重要贡献是提出了一套极富时代特色的军中赏罚条令。《尉缭子》作为古代兵书,不但在军事理论上有所发展,而且保存了战国时期许多重要军事条令,这是为其它兵书所少见的。
他在《战威》中说:审法制,明赏罚是威胜之道。他在《制谈》中说:修号令,明赏罚,是保证士卒冲锋陷阵的必要手段。《尉缭子》主张以法治军,他所提出的赏罚原则,是赏必厚、罚必重。他说:赏禄不厚,则民不劝,要以田禄、爵秩厚赏有功者, 使民 非战无所得爵 ,做到赏功养劳。
《尉缭子》主张重罚,他在《重刑令》中说:人民只有内畏重刑,则外轻敌,所以主张将战败、投降、临阵逃脱的将士宣布为国贼、军贼,不仅处以身戮家残之刑,还要削户籍、发祖坟、变卖家属做奴隶。对于不能按时报到和开小差的士卒,以逃亡罪论处。他的《伍制令》所讲的军中什伍连坐法,他的《束伍令》所讲战场上的惩罚条令和战诛之法等,都体现了重罚的原则。他说:古之善用兵者,能杀卒之半,其次杀其十三,其下杀其十一。,能杀其半者,威加海内;杀十三者,力加诸侯;杀十一者,令行士卒。认为只有这样,军队才能做到 令如斧钺, 制如干将, 士卒不用命者, 未之有也 ③。《尉缭子》的重刑思想显然与商鞅的刑赏思想如出一辙,而且比商鞅的更为严酷。它反映了古代军队组织中的官兵关系是严重的阶级对立关系。《尉缭子》的以法治军思想已与春秋以前大不相同。前文我们说过,由于《尉缭子》提出杀之贵大,赏之贵小这套赏罚原则,取消了旧贵族所享有的厚赏轻罚的特权,,体现了新兴地主阶级的进取精神,因而极富时代精神,标明它与旧的赏功酬劳原则有了质的不同。
其四,《尉缭子》一书所保存的其它重要军事条令,有《分塞令》,是营区划分条令,规定各军分塞防守区域及往来通行原则;有《经卒令》,是战斗编队条令,规定各军特有的军旗标志、士卒的行列单位及不同的行队单位佩戴不同徽章等;有《勒卒令》,是统一军中指挥号令金鼓旗铃的条令,规定了金、鼓、旗、铃等指挥工具的作用和用法;有《将令》,规定将军统兵受命于国君,只对国君负责,将军在军中具有无上权威,统一指挥全军;有《踵军令》,,是后续部队行动条令。规定后续部队作为接应部队,与大军保持的距离、前进的方向、所应完成的任务以及安全、警戒、处置逃兵的原则;有《兵教》,是军事教练条令,规定了军中分营居阵的训练方式及训练中的奖惩制度。在兵教方法上,明显地继承了《吴子兵法》的一些原则。《兵教》还提出十二条必胜之道,要人君掌握。对于将士则要求:为将忘家,逾限忘亲,指敌忘身,必死则生,急胜为下。百人被刃,陷行乱陈;千人被刃,擒敌杀将;,万人被刃,横行天下,企图把军队训练成为无往而不胜的铁军。
《尉缭子》所记载的这些军事条令是我们研究先秦军事制度的宝贵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