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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度训解

  天生民而制其度,度小大以整,权轻重以极,明本末以立中。立中以补损,补损以知足。爵以明等极,极以正民,正中外以成命。正上下以顺政。自迩弥兴自远,远迩备极终也。明王是以敬微而顺分,分次以知和,知和以知乐,知乐以知哀,知哀以知慧,内外以知人。
  上天生下民众就给他们制定了法度。量度大的与小的,就能确定大小适中的,称量轻的与重的,就能确定轻重适中的,弄清本末两端,就能确定正中间。确定适中的标准才能补其不足损其有余,直到补损到恰当为止。排列爵次,以明确尊卑贵贱。辨明等级以安定民众。安定好朝廷内外,以成就君命;安定好公卿庶民,以便政令顺行。政令在朝廷内制定。制定人有来自近处,更有来自远处的。远处与近处的人才全都到来,政令最终才能完善周密。补不足损有余全在于分次精微,分次精微又全在于君王英明。因此,英明的君王就重视精微而又遵循分次原则。区分了等级,民众就知道和睦;知道了和睦就会知道欢乐,知道了欢乐也会知道识哀伤;知道了欢乐哀伤就知道怎样做一个最明白的人,在朝庭内外分辨好人与恶人。

  凡民生而有好有恶,小得其所好则喜,大得其所好则乐,小遭其所恶则忧,大遭其所恶则哀。然凡民之所好恶,生物是好,死物是恶,民至有好而不让,不从其所好,必犯法,无以事上。民至有恶不让,不去其所恶,必犯法,无以事上,边行于此,尚有顽民,而况□不去其所恶,而从其所好,民能居乎。
  所有民众皆有喜欢有厌恶。得到一点他所爱的就高兴,得到很多他所爱的就欢乐。遇到一点他厌恶的事就忧伤.遇到很多他厌恶的事就会悲哀。大凡民众的好恶都一样,喜欢养生之物,厌恶致死之物。民众遇到自己喜爱的东西就相争不让。如果不能顺从他的爱好,就一定犯法作乱,不能侍奉上司;民众遇到自己厌恶的东西就争相回避。如果不能除去他厌恶的东西,就一定犯法作乱,不能侍奉上司。即使上司顺其所好又除其所厌,也还会有顽民,何况还不能除其厌恶,顺其爱好,民众能安居吗?民众如果不能安居,又凭什么求得民众呢?以力相争就会用武力强取,用武力强取就会失去谦让:失去谦让,就丢掉了礼制。丢掉礼制,即使得到喜爱的东西,民众会快乐吗?如果不快乐,就是他厌恶的了。

  若不□力何以求之,力争则力政,力政则无让,无让则无礼,无礼,虽得所好,民乐乎?若不乐乃所恶也。凡民不忍好恶,不能分次,不次则夺,夺则战,战则何以养老幼,何以救痛疾葬丧,何以胥役也。
  大凡做人,不能克制自己的好恶,就不能安守本分。不守分就会争夺,争夺必然打斗,相互打斗又怎么能抚养老人和幼儿,怎么能救助病痛、疾苦、死亡、丧葬,怎么能相互帮助呢?英明的君王因此而区分等级来阻断庶民的好恶之心,教会民众安守本分。表彰那些努力使壮年人有事做、老年人有供养、幼年人能成长的人,让壮年、老年、幼年人相互能报答,民众因此而能彼此帮助。

  明王是以极等以断好恶,教民次分扬举力竞。任壮养老长幼有报,民是以胥役也。夫力竞,非众不克,众非和不众,和非中不立,中非礼不慎,礼非乐不履。明王是以无乐非人,无哀非人。人是以众,人众赏多罚少,政之美也。罚多赏少,政之恶也。罚多则困,赏多则乏,乏困无丑,教乃不至。是故民主明丑以长子孙,子孙习服,鸟兽仁德。土宜天时,百物和治,治之初,厉初哉。治化则顺,是故无顺非厉,长幼成而生,曰顺极。
  凭力气争斗,除非人多不能制止;人多,除非和睦不能聚集;和睦,除非诚心不能实现;诚心,除非礼仪慎重不能表现;礼仪,除非心情舒畅不能履行。英明君王因此而与民同乐,与民同哀,百姓因此也就多起来。人多了,赏赐多而处罚少,是善政;处罚多而赏赐少,就是恶政。处罚多了百姓会困窘,赏赐少了百姓会贫乏。一旦贫乏、困窘,就不知羞耻,教化就不能到他们身上。所以,英明君王以晓明廉耻来教育子孙成长。儿孙们习知有耻而身体力行,就是鸟兽也会怀有仁德。加之地得其宜与天得其时,百事都会平稳。一开始就重视治教劝励民众,整个教化都会顺利。所以,教化的不顺是没有劝励民众。培养幼儿的事情成功,并且生出“义”来,可说是顺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