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左传 > 正文 >>

隐公三年

【原文】

  【经】

  三年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

  三月庚戌,天王崩。

  夏四月辛卯,君氏卒。

  秋,武氏子来求赙。

  八月庚辰,宋公和卒。

  冬十有二月,齐侯、郑伯盟于石门。

  癸未,葬宋穆公。

  【传】

  三年春,王三月壬戌,平王崩。赴以庚戌,故书之。

  夏,君氏卒。声子也。不赴于诸侯,不反哭于寝,不祔于姑,故不曰薨。不称夫人,故不言葬。

  不书姓,为公故,曰君氏。

  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郑交恶。

  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插图]蘩蕰藻之菜,筐筥锜釜之器,潢汙行潦之水,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风》有《采蘩》、《采[插图]》,《雅》有《行苇》、《泂酌》,昭忠信也。”

  武氏子来求赙,王未葬也。

  宋穆公疾,召大司马孔父而属殇公焉,曰:“先君舍与夷而立寡人,寡人弗敢忘。若以大夫之灵,得保首领以没,先君若问与夷,其将何辞以对?请子奉之,以主社稷,寡人虽死,亦无悔焉。”对曰:“群臣愿奉冯也。”公曰:“不可。先君以寡人为贤,使主社稷,若弃德不让,是废先君之举也,岂曰能贤?光昭先君之令德,可不务乎?吾子其无废先君之功。”使公子冯出居于郑。八月庚辰,宋穆公卒。殇公即位。君子曰:“宋宣公可谓知人矣。立穆公,其子飨之,命以义夫。《商颂》曰:‘殷受命咸宜,百禄是荷。’其是之谓乎?”

  冬,齐、郑盟于石门,寻卢之盟也。庚戌,郑伯之车偾于济。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又娶于陈,曰厉妫,生孝伯,早死。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

  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泆,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听。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

【翻译】

  【经】

  三年春天,周历二月初一,出现日食现象。

  三月十二日,周平王驾崩。

  夏季四月,君氏死。

  秋天的时候,武氏子来鲁国索求助丧的钱财。

  八月初五,宋穆公死。

  冬季十二月,齐侯、郑伯在石门会盟。

  十二月癸未,葬宋穆公。

  【传】

  三年春季,周王朝历法的三月二十四日,周平王逝世。讣告上写的是庚戌日,所以《春秋》也记载死日为庚戌,即十二日。

  夏季,君氏死。君氏就是声子,没有发讣告给诸侯,安葬后没有回到祖庙哭祭,没有把神主放在婆婆神主的旁边,所以《春秋》不称“薨”。

  又由于没有称她为“夫人”,所以不记载下葬的情况,也没有记载她的姓氏。只是因为她是隐公的生母的缘故,所以才称她为“君氏”。

  郑武公、郑庄公先后担任周平王的卿士,平王暗中又将朝政分托给虢公,郑庄公埋怨周平王,平王说:“没有这回事。”所以周、郑交换人质。周王子狐在郑国作人质,郑国的公子忽在周朝作人质。平王死后,周王室的人想把政权交给虢公。四月,郑国的祭足带兵割取了温地的麦子。秋天,又割取了成周的谷子。周朝和郑国关系恶化。

  君子说:“诚意不发自内心,即使交换人质也没有益处。设身处地将心比心来办事,又用礼仪加以约束,即使没有人质,又有谁能离间他们?假如确有诚意,即使是山沟、池塘里生长的野草,蘋、蘩、蕴、藻这一类的野菜,一般的竹器和金属器皿,大小道上的积水,都可以献给鬼神,进给王公,何况君子建立了两国的信约,按照礼仪办事,又哪里还用得着人质?《国风》有《采繁》、《采蘋》,《大雅》有《行苇》、《泂酌》这些诗篇,就是为了表明忠信的。”

  武氏的儿子来鲁国求取办丧事的财物,这是由于周平王还没有举行葬礼。

  宋穆公生病了,召见大司马孔父而把殇公嘱托给他,说:“先君抛弃了他的儿子与夷而立我为国君,我不敢忘记。如果托大夫的福,我能得以保全脑袋,先君如果问起与夷,将用什么话回答呢?请您事奉与夷来主持国家事务,我虽然死去,也不后悔什么了。”孔父回答说:“群臣愿意事奉您的儿子冯啊!”穆公说:“不行,先君认为我有德行,才让我主持国家事务。如果丢掉道德而不让位,这就是废弃了先君的提拔,哪里还能说有什么德行?发扬光大先君的美德,难道能不急于办理吗?您不要废弃先君的功业!”于是命令公子冯到郑国去住。八月初五,宋穆公死,殇公即位。君子说:“宋宣公可以说是能了解人了。立了兄弟穆公,他的儿子却仍然享受了君位,这是他的遗命出于道义。《诗经·商颂》说:‘殷王传授天命都合于道义,所以承受了各种福禄’,就是这种情况。”

  冬季,齐国和郑国在石门会盟,这是为了重温在庐地结盟的友好关系。冬季某一天,郑伯在济水翻了车。

  卫庄公娶了齐国太子得臣的妹妹,称为庄姜。庄姜漂亮却没有生孩子,卫国人因此为她创作了《硕人》这篇诗。卫庄公又在陈国娶了一个妻子,名叫厉妫,生了孝伯,很早就死了。跟厉妫陪嫁来的妹妹戴妫,生了卫桓公,庄姜就把他作为自己的儿子。公子州吁,是卫庄公宠妾的儿子,得到庄公的宠爱,州吁喜欢军器,庄公不加禁止。庄姜很讨厌他。

  石碏规劝庄公说:“我听说喜欢自己的儿子,应当以道义去教育他,不要使他走上邪路。骄傲、奢侈、放荡、逸乐,这是走上邪路的开始。这四种恶习之所以发生,是由于宠爱和赐予太过份。如果准备立州吁做太子,那就应该定下来;如果还不定下来,会逐渐酿成祸乱。那种受宠而不骄傲,骄傲而能安于地位下降,地位下降而不怨恨,怨恨而能克制的人,是很少见的。而且低贱的妨害尊贵的,年少的驾凌年长的,疏远的离间亲近的,新的离间旧的,弱小的欺侮强大的,淫欲的破坏道义的,这就是六种反常现象。国君行事得宜,臣子服从命令,父亲慈爱,儿子孝顺,兄爱弟、弟敬兄,这就是六种正常现象。去掉正常而效法反常,这就会很快地招致祸害。作为君主,应该尽力于去掉祸害,现在却加速它的到来,恐怕不可以吧!”庄公不听。石碏的儿子石厚和州吁交游,石碏禁止他,石厚不听。卫桓公即位,石碏就告老回家了。